关于交通安全常识十条是什么?的讨论正在各大平台持续发酵 ,我们精心筛选了最新资讯,希望能为您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。
交通安全常识十条是:
1 、行人要走人行道,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。
2、横过车行道 ,要走人行横道或按指示标志走过街天桥、地下通道。
3 、通过有行人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,应做到红灯停,绿灯行 。
4、横过没有人行道的车行道,要看清来往车辆 ,不要突然横穿。
5、不要在道路上拦车、追车 、扒车或抛物击车。
6、不要在道路上玩耍、坐卧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行为。
7 、不要钻越、跨越人行护栏或道路隔离设施 。
8、学龄前儿童应由成年人带领在道路上行走。
9 、高龄老人上街应有人搀扶陪同。
10、不要进入高架道路、高速公路以及其他禁止行人进入的道路 。
骑车安全常识
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 、三轮车、人力车、残疾人专用车和助力车。使用非机动车时应当具备自身保护意识,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文明骑行 ,做到"十要"和"十不准"。
骑车"十要":
1 、要了解车辆性能,做到车闸、车铃等齐全有效 。
2、要熟悉和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。
3、要挂好车牌照,随身携带执照。
4 、要在规定的非机动车道内骑行 。
5、要依次行驶 ,按规定让行。
6、要集中精力,谨慎骑车。
7 、要在转变前减速慢行,向后望 ,伸手示意 。
8、要按规定停放车辆。
9、要听从交警指挥,服从管理。
10 、要把握不同天气的骑车特点,做到"顺风不骑快车 ,逆风不低头猛踏,雾天控制车速,冰雪天把稳扶手,夏天不斜穿逆行 ,雨天提防行人乱窜"。
交通安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1、不闯红灯,过马路走人行横道;
2、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路;
3 、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自行车;
4、不骑车带人;
5、不在机动车道内骑车;
6 、不突然猛拐、攀附车辆、双手离把;
7、不扶身并行 、互相追逐、曲线竞驶;
8、不乱停乱放;
9 、不在车辆临近时横穿或者中途倒退、折返;
10、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 、旱冰鞋等滑行工具;
11、不追车、抛物击车;
12 、不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;
13、不跨越、骑坐隔离设施;
14 、未戴头盔不坐摩托车;
15、转弯前须减速慢行,向后了望 ,伸手示意,不准突然猛转 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
第六条
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,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。
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 ,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的宣传,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。
机关 、部队、企业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,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。
教育行政部门 、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。
新闻、出版、广播 、电视等有关单位 ,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。
本文已完
交通安全常识十条是:
1、行人要走人行道,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。
2、横过车行道,要走人行横道或按指示标志走过街天桥 、地下通道。
3、通过有行人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 ,应做到红灯停,绿灯行。
4、横过没有人行道的车行道,要看清来往车辆,不要突然横穿 。
5 、不要在道路上拦车、追车、扒车或抛物击车。
6、不要在道路上玩耍 、坐卧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行为。
7、不要钻越、跨越人行护栏或道路隔离设施 。
8 、学龄前儿童应由成年人带领在道路上行走。
9、高龄老人上街应有人搀扶陪同。
10、不要进入高架道路 、高速公路以及其他禁止行人进入的道路。
骑车安全常识
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、三轮车、人力车 、残疾人专用车和助力车 。使用非机动车时应当具备自身保护意识 ,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文明骑行,做到"十要"和"十不准"。
骑车"十要":
1、要了解车辆性能 ,做到车闸、车铃等齐全有效。
2 、要熟悉和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 。
3、要挂好车牌照,随身携带执照。
4、要在规定的非机动车道内骑行。
5、要依次行驶,按规定让行 。
6 、要集中精力 ,谨慎骑车。
7、要在转变前减速慢行,向后望,伸手示意。
8、要按规定停放车辆 。
9 、要听从交警指挥 ,服从管理。
10、要把握不同天气的骑车特点,做到"顺风不骑快车,逆风不低头猛踏 ,雾天控制车速,冰雪天把稳扶手,夏天不斜穿逆行,雨天提防行人乱窜"。
交通安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1、不闯红灯 ,过马路走人行横道;
2 、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路;
3、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自行车;
4、不骑车带人;
5 、不在机动车道内骑车;
6、不突然猛拐、攀附车辆 、双手离把;
7、不扶身并行、互相追逐、曲线竞驶;
8 、不乱停乱放;
9、不在车辆临近时横穿或者中途倒退、折返;
10 、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、旱冰鞋等滑行工具;
11、不追车 、抛物击车;
12、不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;
13、不跨越 、骑坐隔离设施;
14、未戴头盔不坐摩托车;
15、转弯前须减速慢行,向后了望,伸手示意 ,不准突然猛转 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
第六条
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,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。
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,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、法规的宣传 ,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。
机关、部队、企业事业单位 、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,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。
教育行政部门、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。
新闻、出版 、广播、电视等有关单位,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。
呈现交通安全常识十条是什么?的核心内容解析 ,若这些分析对您的工作或学习有所助益,建议您将本站加入书签以便后续查阅。本文来自作者[圣搂筒]投稿,不代表捕梦资讯立场,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s://urbike.com.cn/news/12250.html
评论列表(3条)
我是捕梦资讯的签约作者“圣搂筒”
本文概览:关于交通安全常识十条是什么?的讨论正在各大平台持续发酵,我们精心筛选了最新资讯,希望能为您带来实质性的帮助。交通安全常识十条是:1、行人要走人行道,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。2...
文章不错《交通安全常识十条是什么?》内容很有帮助